關於購買發票時間這件事,總共有10篇Ptt貼文,有人提到了 大家好 我去年12月的時候刷郵局visa卡送朋友星巴克電子飲料券 $100 結果他太忙忘記使用了QQ 官網的注意事項有說↓ 注意事項: 本券之兌換期為購買當日起算之50天,如未於時間內兌換,費用將全額退款給原購買者。 那麼,已開立的電子發票會被註銷嗎? --